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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主数据管理实践白皮书2.0》重磅发布| 附下载

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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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发布了《主数据管理实践白皮书 (1.0)》,对主数据管理的内涵、特点、实践案例进行了研究 和总结,在业界得到了传播和认可。2023年12月,更新编制了《主数据管理实践白皮书(2.0)》版本, 进一步对主数据管理的管理模式、管理策略、成功要素、发展 趋势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提炼。(下载方式请见文末

主数据是对组织核心业务实体状态的反映,具有全局性、 共享性、稳定性等特点,可以进行跨系统、跨流程、跨部门的 共享复用。过去的5年时间里,业界对主数据的探讨和实践十分活跃,普遍将主数据视作组织的核心数据资产,并将主数据管 理作为企业数据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主数据对象的识别主要依赖于所识别对象本身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 是否为核心对象、是否属于基础数据、是否被重复使用三个方面,被判定 对象需要同时具备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能被识别为主数据对象。

(1)核心对象:与组织业务经营直接相关的最关键、最核心的数据 对象。

(2)基础数据:是组织业务经营活动发生的依托,属于基础数据的 范畴。

(3)重复使用:被组织多个业务部门、多个系统之间共享。

主数据的应用方式:

(1)集中式应用

在集中式应用模式中,所有主数据都通过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创建、 查询和维护操作,再由主数据系统同步给业务系统。

集中式应用通常采取较为严格主数据管控流程,主数据标准只需在统 一的主数据管理系统内落标,并设置主数据申请、审批、分发等工作流 程。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主数据对象,考虑到主数据管理职责、主数据属 性等因素,按照主数据对象设置差异化管控流程。集中式的应用模式通常 配套建设独立的主数据运营团队,保证集团型或多层级组织的主数据一致 性,保证核心业务系统间的贯通。

(2)联邦式应用

联邦式应用模式一般由多个源头系统作为主数据权威源头,各类应用系统既可以将主数据记录传递给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分发,也可以直 接在源头业务系统间落实主数据记录的同步和分发。

联邦式主数据应用模式以核心的多个源系统为主要管理对象,组织的 信息化能力较强,源头系统和主责部门具有很强的数据管理能力,支持系统的深度改造和开发,可以承担主数据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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